石材销售合同13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石材销售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石材销售合同1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1、花岗岩类按国家颁布的C204—和GB18601—标准执行;大理石类按C202—和C79—标准执行。
2、货到现场3天内,乙方应组织人员进行签单验收。
二、包装要求及运输费用负担
1、如乙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按情况收取相应包装费用。
2、到建筑工地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和交货地点
1、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做为货款定金,甲方按乙方要求的具体时间发货,货到后乙方支付30%的货款,货到第2个月付至75%,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结清。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____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乙方提供的要求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或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的违约金。
4、逾期付款,每逾期____日应承担未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逾期三日仍未能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还应偿付甲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5、乙方未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要求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五、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为电脑打印文本,非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修改部分,手写修改一律无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销售合同2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1.购销产品安装一览表
合同编号 :********** 签订时间:*****年**月**日
2.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供方对本工程所供应产品,对质量负全部责任,并对质量保证达到国家石材检测的质量标准验收。石材必须涂刷进口防护液,产品规格,型号,必须按现场技术人员翻样图纸加工,并配合现场技术人员翻样工作,材质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为准,对角线尺寸偏差-0.5mm,板面几何尺寸-0.5mm,平整度应符≮0.3mm,板厚度≮0.3mm。所供合同产品要求表面一致无差,几何尺寸,平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磨边定厚,挂件开槽必须按规范要求。表面无缺陷,保质期为两年。所供产品符合国家环保法规要求,并提供材质检测证明。在供应出现质量问题,供方不得以各种理由为借口必须无条件在三内更换不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赔偿一切由质量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 交(提)货地点,方式:
供方负责将合同产品送到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医大一院5#楼工地,并负责卸车,供方自行解决装卸事宜,一切运杂费用含在本合同单价之中,车辆进入现场要减速慢行,严禁野蛮装卸,卸货过程要码放整齐。
4.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按验收合格产品的实际数量计算,以项目部负责人收料凭证签字为准。计算方法按工程板实际尺寸计算。
5.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在保证产品质量的情况下供方自行选择包装物,包装物费用含在合同单价中,包装物的回收权属需方,由供方回收到需方指定地点,需方项目经理部根据固体废物控制作业指导书负责处理。
6. 验收标准,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验收,产品供应验收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供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退换产品,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所有合同产品由需方,供方,监理,甲方,共同验收,(限交货一天内)并由需方出具质量验收证明,在结算时无质量验收证明,一律不给予结算,提出异议期限在保质期内均有效。
7. 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生效时,需方支付叁拾万元定金( 圆柱或异型需付50%的预付款 *******元 ),供方组织货源进行加工,按批送货,其他款项待供方把合同产品数量分批送到工地后,需方 进行分批结算(但甲方也就建设方工程款到需方账户后三日内支付)。按甲方也就建设方支付石材货款方式支付。磨边款也一样。若需方不能按时支付,供方拒绝供货,所引起后果由需方负责,合同单价必须由甲方也就建设方确认证明,如甲方也就建设方对确认单价调整需方进行相应调整,质保金留5%,待保质期满后没有质量问题一次付清保质金,所有货款结算时供方必须提供发票。*此合同是供方给需方让利15%以后的价格*。
8.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9. 违约责任:
违约方负责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含产品质量,退换时间,供应时间等影响的各种因素。
10. ……此处隐藏9221个字……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 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 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 、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
第六条第(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 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 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 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后30日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无异议。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2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且预付款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