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4-02-09 16:07:23
新农保工作自查报告

新农保工作自查报告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新农保工作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新农保工作自查报告1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首批新农保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结合华亭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对目前华亭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进行自省反思,认真查摆,就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进行深挖根源,深刻剖析。

一、 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乡镇新农保领导小组责任目标不明确,人员配备不到位。有些乡镇责任意识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对待工作经常敷衍了事、拖拖拉拉,造成工作与目标任务的脱节;有些乡镇的经办人员身兼多职,不能专下心来学政策、办业务。

(二)、制度政策不完善,措施落实尚欠缺。作为一项新的制度,新农保制度正处于不断的摸索之中,制度的实施并不能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譬如,华亭县是一个煤炭工业县,县级财政充裕,却没有对除五保户以外的农村低收入家庭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出现经济困难的家庭实行一定的补助机制。宣传工作也做的不够扎实,部分群众对新农保政策的认识也不充分,致使参保缴费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出现个别村领导强制农民参保的现象。

(三)、县级财政投入不到位。虽然县上拨付了一定的资金用于县乡两级农保机构软、硬件设施和相应配套设施的购置,提高了农保经办效率,但是村(社)在开展新农保工作时却缺乏资金支持,尤其是一些经济弱村在宣传、办公场所的落实、办公设施的配备方面缺乏资金的保障,工作效率难以保证。

(四)、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统计信息网络平台尚不完善,还未能实现县、乡(镇)联网,致使农保机构缺乏技术支撑,影响了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五)、基础数据核实仍然不够准备。农业人口中16周岁以下人员、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有户无人、长期外出外务工人员占农业人口的比例高于全省统计比例,参保缴费人员比例低于全省水平。

二、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县乡两级农保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将责任目标量化分解到人,严明考核奖罚办法,落实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且对试点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照人社部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逐项逐条自查自评,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条整改。

(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农保覆盖面。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新农保制度的各项规定、补贴标准。尤其对老人已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而子女没有参保的,善于亮“道德账”这个底牌,耐心细致的讲清楚子女缴费,自己有保障,父母能享受的道理。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党员、村社干部、公职人员家属三种优势群体的示范导向作用,使宣传深入人心,争取做到人人明白政策,人人放心参保。

(三)、争取更多财政投入,让新农保这项惠民政策更大程度的发挥它的作用。华亭县是甘肃的经济强县,应争取更多的财政投入,包括新农保待遇享受人员县财政补贴、信息系统的建设以及村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的落实,以支撑全县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全面发展,这也要符合“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思路,以及华亭县“统筹城乡齐发展、创新机制抓班子、保障民生促和谐”的总体目标。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是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的重要技术支撑,没有信息系统,“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就难以真正落实。进一步加快各乡镇网络平台建设和相关软、硬件环境配备,完善统计信息网络平台,逐步实现县、乡联网,有条件的社区(村)要实现与县、乡经办机构的联网。

(五)、核实基础数据。要结合公安、计生等部门的相关统计数据,对乡镇农业人口再调查再摸底,真正核实16周岁以下人口、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有户无人和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底数,挤干水份,核准应参保缴费人数,使我县新农保各类人员比例与全省农业人口结构比例相吻合。同时,要使人口普查和新农保数据核实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准确地建立起本乡镇新农保数据库,为明年的参保缴费打好基础。

新农保工作自查报告2

县是全国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之一,于20xx年10月正式启动。为了使党的这项让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的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根据岳县纠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保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我县的新农保资金逐一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保缴费:截止20xx年8月31日止,20xx年新农保参保缴费人数为259208人,参保缴费率为95.9%。

(二)基金筹集:截止20xx年8月底,20xx年全县共征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2747.48万元;新农保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贴资金618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5335.7万元,省级财政补贴848.6万元。

(三)待遇发放:从20xx年10月到20xx年8月底,全县共为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养老金16352.5万元,发放率100%。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一)落实补贴政策。将政府每年对参保缴费者给予的30元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1元、县级财政负担9元)全部计入参保缴费者个人账户。

(二)落实惠民政策。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县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100元/人.年,对五保户及特困户由民政部门为其代缴,确保特困群体100%参保;对长期连续缴费的农村居民,缴费年限十五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月基础养老金提高0.5元;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部分可依法继承。

(三)建立约束机制。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首次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的,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时,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若参保人中断缴费后,隔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县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发放了《社会保障卡》,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年老时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为切实加强我县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我中心成立了新农保资金专项 ……此处隐藏15437个字……、村组干部进村入户传政策、收保费,将政策带入深入田间地头,让群众更透彻理解新农保政策。

(三)自查自纠,整改落实。一是村级自查。按照县局要求,我镇及时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发放到各村,收到个别群众反映多缴少扣现象,问题主要集中在马跃村。20xx年马跃村副主任主要负责新农保工作,因其个人原因被劳动改造,造成手中仍有部分新农保资金未及时上缴,涉及金额3000元左右,涉及参保人员10人左右。其他村、社区不存在多缴少扣现象。经查,新农保资金一次性补发385元已全部发放到位,未发现少补、未补现象。二是镇级自查。由镇纪委牵头,对我镇自20xx年开展新农保工作以来所涉及工作人员进行一一询问、调查,未发现镇干部挪用、截留新农保资金等违法犯纪现象。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1、征收难度大。由于镇毗邻省、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家中主要劳动力很大部分外出务工,加之本地群众个人认知问题,认为退休金较低,存在抵触情绪,征收压力较大。

2、下达任务偏大。镇是劳务输出大镇,缴费主力,既“中人”大多外出务工,嫁往省的人也较多,公安数据库常年未更新,人员数据信息不准确,造成我镇人口虚多的假象,故下达任务偏大。

3、票据管理难度大。社保专用票据一式四联且未装订成册,发放到村容易遗落,管理不便。

4、建议综合考虑本乡镇实际情况,核减目标任务数。

5、建议采用类似“新农合”票据,方便收缴。

新农保工作自查报告12

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我县新农保和城居保工作自20xx年1月开展以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从我县实际出发,积极引导农民以自愿方式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止于今年8月底已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参保缴费任务。新农保基金筹集、个人帐户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同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就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及个人账户管理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农保工作进展情况

我县被列为自治区第四批新农保试点县后,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周密部署。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富川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召开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对试点工作做出了部署,建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状,纳入对各乡镇年度考核内容。并按照人员、编制、设备、场地、经费、机构“六到位”的要求,配备县及乡镇经办机构,通过电视、新闻和宣传栏、图及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积极开展新农保工作。截止目前我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已覆盖全县12个乡镇155个村(社区)。截止20xx年8月,我县参保人数达10.3万人,已全面完成参保缴费任务,收缴保费达1188.6万元,发放养老金人数达26987人,发放金额达890.57万元,发放率74.5%。

二、基金及个人账户管理情况

在自治区桂人社办发[20xx]27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并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了以局长李孝卫同志为组长,以具体工作分管领导杨名锋同志为副组长,及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工作人员为组员的个人帐户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基金筹集与管理:

严格按照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在富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设了富川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新农保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城居保收入户和支出户,财政局开设了农保基金财政专户。收缴的保费每月月底及时由收入户划入财政专户。截止20xx年8月共划转至财政专户基金1202.82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201.56万元,利息 1.26万元)。按月编制养老金发放申请计划送达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5天内将申请金额从基金专户划入社保基金支出户,截止6月已累计划入金额为957万元。

对养老金的发放,县人社局与富川信用合作社签订委托协议,养老金发放率为100%,并做到了每月按时发放。截止6月底已累计发放养老金890.57万元。

(二)个人账户管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严格按自治区要求,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并管理。

1、个人账户的建立。首先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经办人员认真审核参保人员相关材料后,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将《参保登记表》转送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进行审核。其次是城

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经办人员审核《参保登记表》和保费征收凭证后,进入系统审核。

2、个人账户的记账情况。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经办人员按照系统步骤办理个人缴费后的各项补贴的申请并记录个人账户。即社保经办人员将资金到帐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按照“个人缴费”、“政府补助”“集体补助”等专项要求为参保人员及时、准确、完整的建立个人帐户,按规定计息。

3、个人账户的对账查询情况。一是建立了个人账户对账制度。按对帐制度要求,社保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定期与金融机构、财政部门对账;个人账户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工作人员专管,不经规定程序审批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个人账户金额;二是建立了个人账户查询反馈制度,将异议处理结果告知参保人员及时与劳动事务保障所进行信息反馈、重新申报。

4、个人账户实账管理情况。个人账户实账管理方面做到了单独记账,单独核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分账管理,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没有挪作他用的现象。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额到账后,个人缴费和地方各级财政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同时计入个人账户,同步计息。

5、信息化与数据安全管理。自新农保和城居保工作试点以来,我县制定了富川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经办流程及个人帐户建账、查询、对账、信息反馈制度,财务管理,数据管理等,都按局统一要求规定认真遵守执行。我们积极与地区及自治区信息网络中心联系,将新农保信息录入、保费征收、待遇支付、财务到帐等相关业务进行系统处理,按系统权限分配开展相应工作,避免手工操作带来的弊端。县乡两级经办机构都配置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

县级及乡镇经办机构都接入了业务专网。建立了新农保信息系统、能够做到安全管理、权限分配合理、口令控制并且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今后工作方向

1、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处于劳动年龄的农村居民树立新的养老观念,不断增强积累和自我保障意识,树立早期投入、自我供养的新理念。

2、关注重点人群,扩大参保范围。将进城务工人员、行政村干部等作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的重点对象,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参保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

3、抓好已参保人员的数据录入工作,做好参保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4、加强基金及个人账户管理,不断增强内控监督力度,确保我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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