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调研报告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业调研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行业调研报告1机动车作为现代工业的产物,极大地改变了现代人的生活方式。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机动车的数量正在迅猛增长。机动车在给人们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同时,也带动了一些新行业的产生与发展,如本文将要重点涉及的机动车清洗业。为更好地加强对机动车清洗业的管理,我们首先必须要全面了解该行业目前的发展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进一步完善、制定机动车清洗业管理规定,促使其健康发展。
一、我区机动车清洗业概况
为了全面掌握我区机动车清洗业的发展概况,我委指定环境卫生管理监察科对全区范围内的机动车清洗站进行了认真的摸底调查。调查按照干支道路逐一展开,调查人员对全区8个镇的所有机动车清洗站进行了走访,核实数据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目前,我区共有机动车清洗站47家,这些清洗站的位置大多位于道路两侧的可视范围内,如加油站旁、十字路口处、大型餐饮洗浴点周边、重要的村口等车流量相对较大的地区。我区的47家清洗站经营规模总体来说不是很大,每家清洗站从业人员多为4人左右,占地规模大都在30平米左右,全部作业人员共计146人。在这47家清洗站中,属于有照经营的29家,无照经营的18家。
二、当前我区机动车清洗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区清洗业发展水平一般
我区所有的正式清洗站均为私人企业性质,总体来说,注册资金、运营资本较少,因此在店面装修上都比较简单,清洗设备较为简易,具体的作业人员技术水平一般。尽管如此,这些清洗站基本上都能满足车辆清洗的要求。只有少数的几家清洗站具备一定的规模,清洗设备比较先进,再有,经营者文化知识水平不够高,在企业的运营管理上方式方法单一。
2、机动车清洗站作业中存在的影响市容环境、污染环境的问题
有一些机动车清洗站在运营过程中为了让店面更加显眼,招揽更多的洗车业务,在未经市容环境管理部门行政审批的前提下,擅自改变建筑物的外檐装修或者私自设置广告牌匾、悬挂布标或者在路边随意摆放灯箱。这些行为都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应条款,造成了立面景观的不统一,严重地破坏了我区的市容环境面貌。还有一些机动车清洗站虽然有正式的作业场地,但因场地较狭小,在清洗业务比较繁忙的时候,由于等待清洗的车辆较多,因而这些车辆会停放在道路边上,造成了短时的占路行为,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我市是缺水型城市,水资源紧缺,为了节约水资源,市节水办专门制定了严格的机动车清洗取水规范、节水政策,并大力推行中水洗车作业方式。但是利用中水洗车必须保证长时间接通电源打开中水处理设备,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中水的水质达到无害化的要求,因而这造成了使用中水洗车成本过高,部分清洗站转而采用地下水、井水或者自来水冲车,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有一些洗车站使用浴池废水,这明显不符合机动车清洗业管理规定。尽管所有洗车站作业场所的地面都硬化了,避免了车轮粘上泥土,但是部分洗车站并没有污水、污泥处理设施,清洗车辆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到了河沟里造成了环境污染。
3、存在一部分无照经营的洗车站
受利益驱动,一部分人在路边私搭乱建违章板房、甚至在露天场地从事机动车清洗,这些洗车点不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从事机动车清洗的必备条件,甚至没有正规的经营场所、清洗设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更无从谈起。这些无照经营的洗车点严重扰乱了机动车清洗业的行业秩序,影响了市容环境景观、污染了环境。
三、机动车清洗业存在问题的原因
目前我区机动车清洗行业存在一定的问题,经过仔细分析,我们总结出以下原因:
由于全区范围大,机动车清洗点呈零散分布,这在客观上给机动车清洗行业的管理工作造成了上的困难。镇级市容环境管理部门没有建立机动车清洗行业管理机制,单靠区级市容环境管理机构一个部门的力量难以对该行业进行有效的管理。
我区尚未将机动车清洗行业的管理真正地纳入到日常管理中来,目前现有的市容环境管理资源主要都用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及无害化处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渣土排放管理、道路综合整修以及城管执法、道路秩序治理等工作。对机动车清洗行业的管理,关键是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由于目前我区没有建立综合执法机构,没有足够的执法力量覆盖这一行业,导致了对机动车清洗行业的管理力度还不够强。
四、加强机动车清洗行业管理的若干建议
机动车清洗行业为车辆提供了清洁服务,但该行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三创一建”总体目标的实现,为了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规定》,全面加强对该行业的监管。
1、修订完善《天津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规定》
目前的《天津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规定》比较完备,从各方面都对机动车清洗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了加强对机动车清洗业的管理,我们还需要在法规制定这一方面,要将属地管理原则写入《天津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镇级政府的职责,这样有利于增强管理力量,真正形成市区镇三级管理网络。
2、在法规中明确中水强制使用
为节约水资源,我们应当在《天津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规定》中推行中水强制使用技术,并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凡是不使用中水洗车的一律予以取缔。
3、制定规划,优化清洗站布局
市相关部门要制定机动车清洗行业的详细规划,严格控制机动车清洗站的数量。在各入市口、城乡结合部规划建设机动车清洗站。对于入市的所有的不清洁机动车,责令其到就近的机动车清洗站进行清洗。市容环境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优势,引导建立若干高标准、现代化的机动车清洗站,在机动车清洗行业树立一批典范。
4、取缔无照经营的机动车清洗站
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无照经营机动车清洗站专项清理工作。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的无照经营机动车清洗的一律予以取缔。对拒不执行行政管理规定的,要采取司法手段予以强制关闭。
5、落实法规规定,加强日常监管
对于申请建立机动车清洗站的,市容环境主管部门必须进行实地考察,认真核查其是否具备《天津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规定》所要求的作业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一律不予以审批。对于营业中的机动车清洗站要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将此项工作与其他市容环境管理工作作为同等重要的工作来抓。对违反规定的私设牌匾,场所外作业,随意排放污水、污泥,使用自来水等一切违章行为进行日常监管,一经发现,必须给予严厉的处罚,以维持该行业的正规化运作。
6、建立监督管理机制
严格要求清洗站执行财 ……此处隐藏31689个字……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对担保市场发展的需求。尽管造成上述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调研后发现政策不完善、政策不配套、政策执行不到位是影响担保行业快速发展和壮大的主要原因之一。1、政策不完善。尽管国务院和省政府都有大政策出台,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但往往是生搬硬套,没有制订明确的可操作的政策措施,以致有关政策成为一纸空文。如浙政办发[xx]93号《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市、县政府应当安排一定的专项扶持资金,通过参股、资助、补贴等方式,支持担保机构的设立和发展。而我市及县政府都没有明确规定措施办法,故我市没有一家担保机构得到政府的资金注入,加之自有的资本金不足,以致造成我市担保机构普遍规模小、实力弱。又如浙政办发[xx]93号文件还要求各地在继续做好以企业房产、土地等为主的原有担保物的同时,要努力挖掘各种合法有效的担保资源。而各市、县文件都未作明确规定,因此目前我市的实际情况是只有房产和土地才能作为担保物。而且担保行业要求同一抵押物在银行抵押贷款的基础上,余值部分经担保机构(第二受益人)担保再贷款时,相关部门应给予办理二次余值抵押登记的问题也一直未能得到解决。2、政策不配套,以致造成有政策难落实。究其原因是相关部门政策不一、要求不一、认识不一所致。一是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的准入门槛较高,合作的前提是要求担保机构成立并运行3年以上,经评审合格经省行批准授信后才准予介入货款担保。而我市非公担保机构的建立xx年开始起步,因而在xx年以前均不具备合作条件,也就无法与银行开展货款担保业务,相关优惠政策自然也不能惠及;二是,浙政办发[xx]93号文件要求: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风险控制能力强、信用好的担保机构建立风险比例分担机制,促进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业务健康发展,而银行出于自身风险和利益考虑,不愿意也不支持与担保机构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因此到目前所有担保机构只有独自承担担保贷款风险。三是担保机构无法享受与银行同等的债权待遇。如一旦被担保的企业发生财产纠纷案件,其依法登记给担保机构的抵押物将往往视为无效,就有可能丧失优先受偿权,而同类案件发生在银行身上,则将受到较大程度的保护;又如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发生失信行为时,银行则可在征信系统中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从而丧失在任何银行获得信贷支持,而担保机构发生同类事件就无法将该企业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对企业失信的震慑作用大大减弱,则担保企业无法共享银行的企业征信咨询系统。四是部门间的配合度不够,使政策落实大打折扣。如根据建设部《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之精神,担保行业应该准予进入招投标担保和工程履约担保的业务领域,由于建设和国土部门没有参与有关文件的制定过程而造成认识上的偏差,使得上述业务一直未能开展;又如在省内发达地区,担保业务已向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等非融资领域拓展,而我市未得到法院部门的认可而一直无法开展。因此我市担保行业目前还只限于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单一业务,经营业务空间受到极大的制约。3、政策执行不到位,制约担保行业的发展。担保行业自产生起就带有强烈的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政府背景,是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强力推动发展的行业,同时由于担保行业收入低,风险高,因此为推动担保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许多扶持政策,如我市出台的丽政办发[xx]47号《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就明确规定了专项扶持资金资助和补贴、风险准备金资助、风险补偿及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扶持政策,而实际执行过程中,真正落实到位的却寥寥无几。扶持资金资助、补贴政策由于没制定明确的可操作性办法,故至今我市担保行业没有一家得到过政府的资金注入;而由于政府制订的标准过高、条件苛刻和担保机构自身管理存在的不足,使得年终评估考核时符合享受风险补偿和税收优惠等政策的担保机构为数不多,使得上述扶持优惠政策可见不可得。上述问题的存在与我市开展的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和省政府“非公经济32条”贯彻落实情况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是一致的,认为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不配套造成障碍的占52%,要求制订配套的实施细则的占70%;与部门或地方有冲突,执行不力的占56%,要求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占64%;认为市场准入条件苛刻、程序烦琐的占52%。因此强化政策完善、配套和落实是进一步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的关键。
三、优化担保行业发展环境的几点建议1、统一认识、政府引导、政策推动。担保机构利用本身具有的放大与杠杆功能,并以低收入、高风险的代价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尽了努力,同时为扩大就业、培植税源、繁荣经济和稳定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为政府承担了服务企业的责任。因此为担保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担保行业的地位与作用,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制订和完善相关的扶持优惠政策,并强化服务、落实到位,以引导和推动担保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扶持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一是要注重政策实施的可操作性。通常情况国家和省级出台政策往往讲原则、讲框框,要使扶持优惠政策具有可操作性、更需要地方各级政府及部门结合本地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明确扶持优惠政策的具体事项、享受对象、享受条件、享受额度和操作办法。否则就会形成有政策,无法操作的状况,使政策成为一纸空文。二是要注重政策实施的可行性。制订享受条件和考核标准时,要符合当地担保机构规模、实力、自身管理等实际情况,使企业经过努力多数能享受到扶持优惠政策。否则过高的标准,过严的考核,只能使扶持优惠政策可见不可得,本市绝大多数企业享受不到扶持优惠政策就属此类情况。三是要注重政策实施的协调性。一个政策的实施往往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才能完成,因此在制订扶持优惠政策时,应有相关部门参与,充分听取意见,统一认识、协调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使出台的政策能够落到实处。3、业务创新,为担保机构开辟更加广阔的业务空间。目前我市担保机构还局限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单一业务,业务空间十分狭小,而事实上进一步拓宽担保机构的业务范围还大有空间,而且也是十分必要和有意义的。如根据建设部《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行工程招投标担保和工程履约担保制度,既能扩大担保机构的业务空间,又可有效解决工资和工程款拖欠及出现烂尾楼问题;又如许多发达地区的担保机构已介入财产保全担保业务,这既解决了诉讼企业缴付保证金的问题,也拓宽了担保机构的业务;银行金融机构还可积极创新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合作方式,努力拓宽合作领域,推出更多适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等等。担保机构业务空间的拓宽,必须得由政府牵头,金融机构、城建、国土、法院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制订相应的配套政策,为担保行业开拓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4、强化落实,确保扶持优惠政策执行到位。首先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将扶持优惠政策执行到位,让担保机构扶持优惠政策享受到位,杜绝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其次要以向担保机构倾斜的原则处理享受扶持优惠政策中遇到争议事项;最后要根据政策执行过程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政策和操作办法,以保证政策更合理,更具有操作性